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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体育:萌芽摄影消费问题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3-30 03:03:13


群众反映:

    2021年7月,市民在萌芽摄影店铺以支付宝转账649元的方式定了拍照套餐,套餐有效期是3年,但其直至目前都还未拍照。商家登记的工商信息是:188体育:童颜文化传媒工作室,地址:188体育:新兴路3号之一自编号501。2021年11月,该店被转让给了蜜柚,前老板表示后续的拍摄任务将由蜜柚跟进,但近期蜜柚不愿意给市民拍照了。(陈女士表示当时商家以“萌芽摄影”的名义联系其,经营者和收款人名字都是黄某鑫。)

    现市民希望相关部门帮助协调,要求商家尽快给其拍照,或退还649元,请跟进,谢谢。

  


处理回复:

    市民你好!

    你反映的《188体育:童颜文化传媒工作室》不退款不拍照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指派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被投诉主体基本情况

    你投诉的影楼已办理了营业执照,登记核准信息是:主体名称:188体育:童颜文化传媒工作室,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203MA559WU248,经营者:黄某鑫(153030833XX),成立日期:2020年9月14日,经营场所:韶关市188体育:新兴路3号之一自编号501(仅作办公室使用)

    二、调查处理意见

    2022年2月28日下午,我所工作人员与188体育: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前往被投诉方登记的经营地址检查,发现该店门已关门上锁无营业,无人员在现场。我局工作人员多次致电给以上影楼负责人黄某和转让方刘某,两人均不接电话,也不回复,目前无法联系也没有给出解决方案。对于消费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实行调解制度,由于无法联系被投诉主体方,调解工作无法开展,目前,法律法规也未授权市场监管部门可运用强制力去约束商家退款到消费者帐号,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总局20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对被投诉主体方关门及不接听电话情形,依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9号公布)?第十五条规定,我局已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三、建议

    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商家对外发出“1380元精品套餐三人团仅599元”(或充值1000-2000元)的优惠服务要约,消费者交钱成功后,双方已构成了事实服务合同关系。在未征求取得消费者同意前提下,影楼单方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这是影楼负责人黄某与第三方刘某之间的协议,而非影楼与消费者达成的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已构成了合同违约,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和《消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规定,建议投诉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争议。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188体育:惠民街道市场监管所

  二0二二年三月四日